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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情以及借鉴发达国家解决养老居住问题的经验(图片来源:百度)
以居家养老为主
根据国情以及借鉴发达国家解决养老居住问题的经验,国家确定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居住政策,同时提出建立“9073”的养老居住分配格局:即90%的老年人在社会化服务协助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7%的老年人通过购买社区照顾服务养老,3%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集中养老。
国家为什么强调以居家养老为主呢?
老龄化社会、老年群体以及老年人个体三者是构成老年问题的三个重要层面,养老相关问题的解决需要兼顾三者的具体情况。养老居住模式的选择也是如此,该问题与我国的老年人口总量、社会的经济水平、老年人养老意愿等方面密切相关。国家确定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的养老居住模式,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
首先是我国的养老机构资源极其有限。截至2009年末,全国各类老年福利机构的数量有38060个,床位数量共有266.2万张,其中包括政府建设的养老福利机构以及社会力量兴建的各类养老住宅和养老设施。现有的床位总量占老人数量的1.59%。然而在2006年我国老龄科研中心统计显示约有6%左右的老人希望入住老人机构,同时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比例一般维持在4%-6%左右,所以我国目前的养老床位数量还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其次是多数老年人希望居家养老。根据2006年我国老龄科研中心的资料显示,有85.05%的老人希望在家里养老。同时笔者调查发现,即使是希望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多数也是在其年岁较高(75岁左右),生活自理日显困难的时候才选择入住养老机构。在老人漫长的养老生活中,多数时间还是居家养老。
而大多数老年人希望在宅居住,是有其内在合理性的。因为老年人一直居住的地方有他们熟悉的生活环境,如常年居住的住宅,经常光顾的社区商店,信任的医院和医生;更重要的是那里有老人的亲人、邻里和朋友,老人可以继续作为社会的一份子参与其中,这些给予了老人强大的精神支持。同时研究表明,老年人居家和社区养老,可以更好地安定老人身心,减少智障等病症的发生,有助于保持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再次,“居家养老”也是发达国家养老居住方式转变的经验。多数发达国家在养老居住体系的建设上都经历了从“医院养老”到“设施养老”再到“居家养老”的转变。
在人口老龄化的初期,由于对老龄化缺少认识,也缺少准备,所以照护老人的责任主要由医院来承担。但是随着老年人口的逐渐增加,医院不堪重负,医疗设施利用效率低下,所以逐渐开始建设专门的养老及康复机构。
但在实际运营中,由于高福利制度(包含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对政府财政以及经济发展形成了巨大的压力,同时也引发了很多社会矛盾,因此政府开始逐渐减少大型养老机构的建设,积极提倡回归社区和家庭养老。同时学界的研究也为政府提供了支持,研究表明居家养老是保持老年人健康、独立生活的最佳方式。
上述表明,我国现有的养老机构和床位数量在短时间内还远远不能满足老人的入住需求。同时居家养老符合多数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也是多数老年人健康期间选择的主要养老居住方式。发达国家养老居住方式转变的经验表明,居家养老是一种可持续的养老方式,有利于促进老人健康、快乐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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