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稿 设为首页  
     
    首页 >  聚焦 > 古建那些事儿  > 正文
关于城市发展与古建筑保护的调查与思考专论
发布时间: 2010-02-23   来源:匿名网友投稿  转载自:湖南省档案局宣传处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翻开我国几千年来的城市建设史册,有着气势恢宏的城市发展史迹和数量浩繁、多姿多彩的建筑遗存。然而,不幸的是由于人为的破坏,留存至今的已为数寥寥。据笔者对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洛阳、武汉、广州、长沙等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全国24座历史文化古城的粗略调查,从目前这些城市的古建筑保护现状看,实在令人忧虑。许多本应得到挽救与保护的古建筑,却在城市建设现代化的浪潮中遭到破坏。如何在城市发展的同时,更好地加强古建筑的保护,已成为一个需要认真思考和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认清面临局势,切实加强城市古建筑保护工作

本文所称的“古建筑”,泛指现存的各类有历史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街区、村落、城市的旧城区乃至整个古城。一座城市各个时期的建筑,像一部史书,一卷档案,记录着一个城市的沧桑岁月。惟有完整地保留了那些标志当时文化和科技水准,或者具有特殊人文意义的古建筑,才会使一个城市的历史绵延不绝,才会使一个城市永远焕发着悠久的魅力和光彩。新中国的文物保护工作,始于建国之初。一批批有重大历史文化价值的宫殿、庙宇、府第、会馆以及园林、城墙、古桥等各类建筑物、构筑物,被列为国家级或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随着《文物保护法》的实施,这些古建筑大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保护,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随着房地产业的崛起,旧城改造迅速拉开序幕,许多未被列入文物保护范围的近代建筑危在旦夕。以保护国际著名建筑师杨迁宝先生早年设计的沈阳北火车站为契机,国家建设部及时会同国家文物局遴选了一批历史价值高、有代表性的古建筑列入文物保护范围,同时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基础上,提出保护历史街区的明确要求。这就是古建筑保护和笼统的历史文化名城风貌保护之间,有针对性地设置了一个中间层次,即选择名城中为数不多但原有一定历史文化内涵的代表性地段,保护其建筑群的基本原貌及其特定的环境。近十多年来,先后产生了诸如屯溪老街、上海外滩、江苏周庄等一批成功的典型。但也应该看到,许多历史文化名城虽然按规划要求划定了若干历史街区,但实际的保护工作却迟迟没有启动,有些地方甚至将原来的保护区逐渐蚕食或随意取消,使本来该保护的古建筑荡然无存。

保护城市的传统文化和建筑遗产,是一个民族或一个地区继承发展先进文化不可欠缺的基础。当初之所以提出“历史街区”、“历史地段”的概念,除了它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外,更具普遍意义的是每座城市都有自己的历史,都可以找出城市发展的史迹和建筑文化演变的脉络,因此也都有划定和保护历史街区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从这个意义上说,不仅是冠以历史文化名城称号的那些城市,而是所有的城市(包括像深圳那样几乎是全新的城市)都应负起发掘和保护建筑遗产乃至历史街区的责任。但由于国家对占全国城市(含县城)总数90%以上的非历史文化名城没有明确的规定,在这方面有所部署和行动的实属凤毛麟角。

国家《文物保护法》修订稿已经将历史街区(村镇)列入保护范围,这对抢救和保护城乡的古建筑无疑是一大福音。让历史街区保护融入城市现代化建设而又不失街区的历史本色,当前正是难得的机遇。对那些处在旧城改造热潮中的城市来说,这也可能是最后的机遇了。有鉴于此,我们热切地呼吁:

1.尽快在全国城镇开展历史街区遗存的调查,提倡凡有条件的城市(含县城)都应尽可能设立规模、数量不等的历史街区(村落)。如湖南的凤凰县洪江镇及高椅村、张谷英村等,都是近年来保护的比较好的具有典型民族特色的数百年古村寨。

2.所有的历史文化名城,都应抓紧研究制定历史街区保护的计划,逐个审定历史街区规划方案,并及时启动实质性的保护工程。如果身为历史文化名城而无保护完好的历史街区,即使有众多的古建筑得到保护也不是够格的历史文化名城。如果在几年内能够出现一批符合保护要求的、各具地方特色的历史街区,对全国的历史街区保护工作乃至整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事业将是一大推动。

责任编辑: 畅言网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评论
昵称: 
RCC关系网

都市实践

CCDI

五合国际

筑博设计

易兰

维思平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给我留言 | 在线投稿
建筑畅言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34636号 京ICP证09074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37号
E-mail: editor@archcy.com 电话:86 10 56064666 传真:86 10 63107850
畅言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