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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建公共建筑照明须使用高效产品
发布时间: 2010-04-09   来源:网友Jaz53投稿 

为促进节能环保和低碳排放,山东省规定从现在开始凡新建公共建筑安装照明光源产品的,必须使用高效照明产品,未使用的不得进行验收。山东将加大投入,引导资金投向,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白炽灯生产企业转型;加大政府采购力度,通过节能产品认证的高效照明产品将及时纳入政府采购清单,扩大高效照明产品市场销售.此外,山东还将大力开展“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示范村”创建活动,力争到2012年,全省创建2000个“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示范村”。

责任编辑: 畅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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