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人们谈及“美”时,总是过于强调“和谐”和“秩序”,认为和谐是美的惟一标准。基于清晰明了、井然有序的理性思想,人们试图以先入为主的唯“美”原则,用一套既定的原则去涵盖生活的方方面面,解释宇宙中所存在的一切事物。然而唯物主义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是一个具有正反两面性的矛盾统一体,除了理性的秩序美之外,必然也包含非理性的反秩序美。建筑作为艺术的一种形式,它的美必然是秩序美与反秩序美的统一。

云南大理白族民居(图片来源:artcn)
明白了这一点,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当人们走进传统的湘西民居聚落,面对那些密密麻麻、无序的房屋,曲折的条石街巷,纵横交错的遮蓬支竿,新旧不一的生活器皿时,不是感到一种无法忍受的视觉和心理压抑,而是情不自禁地产生一种美感、亲切感和愉悦感。
在湘西民居中,平时所感受到的被视为经典的空间秩序美已不复存在,被人们津津乐道的空间等级关系也一再被打乱。普里高津曾说,“混乱也是一种秩序”,这里所说的“秩序”就是“反秩序”。也正是由于湘西民居所表现出来的从平面布局到空间意识的矛盾性与复杂性,才赋予了整个建筑群体空间的模糊性、复杂性和反秩序性。因此,对这一真实存在的“不和谐”,人们不能再用原有的空间认知体系来生动地描述它的形态特征,而是必须放弃种种先入为主的认知模式,回到空间形式所形成的本源之中去;不能再以和谐为特征的秩序美作为评价建筑空间效果的惟一标准;不能再认为“风格”的统一是形成建筑形式美的必要条件;不能再用“秩序”的理论解释“反秩序”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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