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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之“恶”,人心之“恶”
发布时间: 2010-12-02   来源:网友Dead_Gorgeous投稿 

2010年11月15日14时,上海余姚路胶州路高层住宅发生重大火灾,官方调查起因为住宅脚手架起火,造成58人遇难。在事件爆发后,我几乎第一时刻又翻开了日籍设计师隈研吾的《负建筑》,巧合的是,这本书恰好韩正市长也有,他在台湾诚品书店购买了此书,那上海火灾事件是否又体现了“建筑之恶”呢?

隈研吾谈到,在各类突发事件背后,建筑一再展现了脆弱的本质,甚至被视作“恶”的代名词。为什么建筑物会被人们如此的厌恶呢?隈研吾认为,建筑物的“恶”在于:体积庞大,愈大愈招摇,愈大愈碍眼;物质的消耗,体积愈大,消耗物质愈多,而地球资源却日趋枯竭;不可逆改性,建筑一旦造好,寿命比人长得多,它坚固的外表彷佛在嘲笑人类短暂而脆弱的生命。

若我们再顺着反思,胶州路火灾的建筑之“恶”在于:

一、愈大愈碍眼

公开信息显示,在静安区规划部门发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失火楼房在内的3幢高层建筑处于江宁社区013-1地块,其容积率约为6.77——这几乎是现行住宅标准的两倍。这个罕见的住宅密度,也是消防车辆无法靠近的原因之一。

建筑物的“恶”在于:体积庞大,愈大愈招摇,愈大愈碍眼(图片来源:百度)

在上海城市规划日益超高容积率的现实之下,科学有效地改变高楼建筑设计方式、旧城改造方式,以及政府城市管理模式,已经刻不容缓。如今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城市,建筑设计已达到了最发达城市的水平,但其建筑材料却仍然停留在第三世界国家的水平,这值得深刻反思。

二、社区的脆弱

一个未经证实的说法是,由于着火小区对面的地皮计划建造一批经适房,遭到教师公寓一部分居民的反对,出于安抚考虑,该小区被定为改善住房工程的试点楼盘,但在随后的改造过程中却酿成了火灾。

 而这与香港的例子非常相似,目前香港寻找公屋的建设地点异常困难,民意代表、市民都拒绝公屋建在自家旁边,认为会拖低楼价或者社区素质。而在内地的大城市,也开始出现这样的苗头,人人都欢迎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但若建在自家小区的旁边,就免了。

房子不仅仅是用来居住的,它更是大多数市民最值钱的资产(图片来源:百度)

国际经验表明,由于造价考量而兴建的社会住宅常常因为其特殊族群的聚集,反而与都市其他区域隔离,形成治安与都市功能丧失,不但没有解决原先住宅的需求问题,反而会制造更多难以解决的社区问题。如何解决这个难题,或许我们可吸收新加坡、荷兰的经验。

三、房价之“恶”

火灾之后,损失房子的赔偿问题,引人关注。事实上,房子不仅仅是用来居住的,它更是大多数市民最值钱的资产。

 隈研吾觉得,在二战后,欧美兴起两股房屋政策:其一是凯恩斯提倡的公屋制度,其二是美国的按揭贷款制度。公屋制度,由于房屋易得,租金低廉,很难唤起欧洲人积极投身工作的热情,要想真正提高他们的劳动积极性并促进消费,就必须采取其他措施,如实行强制性产休制度等;而美国的按揭贷款政策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人们为了偿还住房贷款,开始像奴隶般辛劳工作,不仅如此,背负住屋贷款的人在政治上也明显地表露出保守倾向,这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政治的稳定。

按揭贷款制度的逐渐发展,也引起了越来越多人的反思(图片来源:百度)

但按揭贷款制度的逐渐发展,也引起了越来越多人的反思,仅以最新的爱尔兰危机为例:爱尔兰经济从“凯尔特(Celtic)之虎”,到如今沦为“病猫”,其实就是楼市泡沫惹的祸。房地产业绑架了银行,银行又绑架了政府,这就是爱尔兰陷入债务危机背后的逻辑。

而在目前的情况下,各种房地产手段,无不是在牺牲部分市民的权益(不管是低收入人群还是高收入人群),来换取地方政府利益最大化或房价的暂时稳定,尽管可美其名曰为满足社会整体利益,但事实上却逐渐形成了今日高地价政策下的住房难题,而这恰好彻底暴露了建筑之“恶”、人心之“恶”。

责任编辑: Hel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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