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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M的魅力
发布时间: 2013-09-06   来源:畅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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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嘉智:

我们国内的标准分成几个层次,一个是国家标准,一个是行业标准,还有一个是企业级标准。国家标准是很基础的,都是一些框架性的原则。行业标准再深入和具体一些,企业标准是企业内部对项目BIM实施的要求,相对更细致和接近实操,所以我觉得影响不大,因为企业标准一定比行业和国家的深得多。

杨之楠:

其实就是企业接口的问题,您(陈国伟先生)认为有一个第三方来协调,比如某个项目的整个链条上各个企业之间的标准要有互通的基础,这样才好往下接?

陈国伟:

这个也需要一个第三方,第三方我也找了好几家,但是本身也没有达到我想要的一个目标。

李书雯:

我觉得你说的这个第三方如果能够很好的把这个东西串联起来,他可能就直接做老总了。

陈国伟:

所以这个问题我也想过,这个可能需要有几家大的公司,大家坐在一起,并不一定是代表国家,但是至少是行业内的,然后再找几个外籍公司,大家建立一个BIM组织,就是属于北京,大家定期讨论,所以我觉得应该在北京成立一个属于BIM的正规协会之类的,然后把所有遇到的难题大家坐在一起去讨论,努力找到一个方案定成一个标准。

杨之楠:

(大陆地区)这个市场其实有一点不一样。您是(在)外资企业,那么在大陆地区之外,其实很多时候会习惯与柏诚(Parsons Brinckerhoff)这样的机构来做协作,而国内(设计企业通常)不是这样。因为施工设计成果往往要求把全部的图纸综合到一起,所以喜欢一揽子计划,喜欢找一家什么都能做的。至于结构设计体系或者是机电配合公司,甚至幕墙等,不需要他们经验很丰富,因为可能就是竞争对手。这样(合作)协调能力就会差很多,像您提到的这种行业协会的问题在国内可能会有这样的风险。

芦文昆:

你说的那种方式其实最简单直接的办法就是战略合作,有几种方式,第一种方式就是标准统一、方式统一、项目的形式统一,假如这个开发企业想接手这个项目,只能都按照他们的标准,否则就不要接手。第二个方式是什么呢?假如咱们三家合作,三家领导签定好战略合作这个协议,三家合作的这种投标性项目有一个标准,但是这种标准不会贯穿于企业的所有项目,但是这三家合作的项目能不能支撑,有多少量,这也是一个问题,这不是咱们这些层级能讨论的。第三个就是能不能真的有这样的三家企业一拍即合呢?

活动现场

陈国伟:

你说的这三家企业是不同阶段的,比如说设计阶段的施工单位。

芦文昆:

对,没错。

匡嘉智:

有可能是各个专业来分别实施BIM。

芦文昆:

对,这些相对来说可能性大一点。

李波:

我觉得这个标准可能还是应该以项目,不管是一个专业机构、政府还是一个集团方,这个项目肯定要累积一定的数量。还有我觉得刚才提到的很对,设计院之间有一个什么问题呢?就是将来输出的成果有一个报审的要求,这样你的安全也有保证,包括业主也有这方面的心理需求,他需要有一个负责方去全权负责,因为现在设计总包这个概念其实也很多,就是不管你将来的幕墙、景观、甚至BIM,都是在设计院总包的基础上去全权统筹这个事情,所以说国内设计院的这个职责可能就是相对整个统领、设计的全过程,这个过程可能就是要处理到幕墙、景观各方面的接口,他处理各个接口肯定还是以设计院本身为主体,以自己院本身的级别标准去向政府报审,向业主发他的设计成果,所以他可能这个方面更有统筹能力,但是这个院和院之间的竞争还是非常激烈,大设计院之间的合作其实不是太多,更多的可能是外资企业和大设计院之间。

匡嘉智:

我觉得这可能是人和人之间的一件事情。

陈国伟:

全BIM在设计阶段上采用这个是比较困难的,这个你们在设计院做施工图的时候容易出图,当然是在施工图阶段。我们在很多方案扩充阶段,这个阶段我觉得是设计方跟施工图之间一个非常好的时间,因为两方都在一起工作,这个时间还是有很多机会在一个平台共同合作。

责任编辑: 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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