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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建筑设计遇到设计规范
发布时间: 2013-08-08   来源:畅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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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春林:

我之前遇到一些问题,我们按照钢结构设计防火规范做了一个钢结构项目,明确了大于1.5小时就要使用厚型防火涂料,小与1.5小时可以使用薄型防火涂料。我做的那个项目体量比较大,而且使用的是国际知名防火涂料品牌,这种涂料可以达到2.6小时,我觉得完全可以使用这样的薄型涂料,但是消防局根据规范没有通过我的方案,让我们使用厚型涂料,所以只能使用聚合物水泥砂浆在柱子上涂了2公分的厚度,外表很难看。如果使用薄型涂料的话,则只需要4毫米,那样的话将是一个很漂亮的钢结构建筑。

李玉东:

我觉得这是一个适用范围的问题,比如薄型的涂料在工业建筑中是否容易被擦伤,如果使用的部位不是易受损部位,那么是可以使用薄型涂料的。

庄寅:

现在讨论的不是薄厚的问题,而是应该研究政策的范围问题。比如规范上规定大家必须使用某种性能材料,而实际上还有更好的材料可以用。

白春林:

涂料的厚与薄不只是性能问题,另外还应该有使用范围的问题,比如在一个人流密集的地区,可能会损坏防火涂料层,所以就要考虑采用水泥砂浆。因为薄型的防火涂料可能会被刮伤。

庄寅:

我理解白工的意思,主要还是规范的适用性问题,我觉得这个问题是不需要讨论的,就应该按照规范来做。

周志刚:

实际上还是规范设置得不合理,制定规范的人会认为使用厚型涂料就会满足耐火时间的要求。

庄寅:

这只是一个个案,但是我觉得可以通过很多人要求、很多案例积累起来逐步去反映这个问题,说明使用薄型涂料也可以满足要求,希望消防局能够重新认识这一点,通过试验之后再对政策进行修改。

周志刚:

如果是这样的话,可能相关部门会反复验证,而且与之相关的各个环节、各个负责人都会分别考察一遍。

庄寅:

如果我是决策者,我就会提出,看看国内是否有5家以上的厂商可以生产这种产品,如果能够满足要求,那么规范是可以修改的。如果只是某一家企业达到要求,那么是不应该修改规范的。

畅言网编辑:

如果我们已经有很多企业可以生产这些产品的话,那么我们应该有哪些企业或部门来反应问题,而且通过一个什么样的渠道去反应?

庄寅:

这个问题并不难,关键是考察政府官员的作为与不作为的问题,相关部门在研究法规的时候,是否应该开设一个窗口,让大家讨论、建言献策,而不是闭门造车。比如,相关部门可以每3个月或每半年召开一次专家论证会。

马理:

我觉得这个窗口的开设是有一个适用范围的,如果只是让一个生产厂家承担开设窗口的责任,似乎是没有必要的。

白春林:

现在的钢结构结构已经和混凝土结构的规范相同了,现在的规范是二级防火等级为2.5小时,如果在1.5小时左右的话都应该采用厚型的防火涂料,这对我们而言是没有选择性的,虽然有一些薄型材料能够达到要求,但是消防局是不认可的。

庄寅:

政策应该鼓励厂家做得又薄又好,比如将阻燃性设定一个数值,与之相符合的涂料厚度也要设定一个相应的数值,如果能够做到阻燃性更好而且更薄,那是应该鼓励的。比如我们现在空调机的COP是3,但不能说COP一定是3,不允许超出,只能说是一定要在3以上,越多越好,不能说是超出范围就不能使用了,当然,如果是2.9就不可以了。我觉得政策应该设定一个最低的下限,不能低于这个下限,但是可以超出这个下限。

李玉东:

庄总刚才提到COP值是3,这个是国家规范,以前是2.8,现在改为3,上海的标准是3.3,可能是因为上海的技术和经济比较好,要求要高一些。很多从上海离开的外埠企业到其他地区发展,虽然当地的要求不到3,但他们也会把项目做到3以上,这是需要我们的基本技术作为保证的。

白春林:

很多地区都会把上海的规范拿到当地进行参考,实际上某个地方的规范是可以促进其他地方的规范的变革。

白春林:

比如容积率问题,上海是国际化大都市,土地资源紧张,所以容积率相对高一点是可以的,但很多城市地广人稀,那么他们把容积率规范得地一些也是可以的。

马理:

规范实际上是一个体制问题,很多规范都与体制有关。所以我们要因地制宜,要了解地方的实际状况是怎样的,要做出一套适合自己的东西,而不是互相借鉴、抄袭。比如我们去西藏旅游,半路上看到一个徽派建筑,给人的感觉肯定很怪异。政策的制定如何符合当地的实际状态,是需要我们认真研究的。我们很久以来都是政府在管理的,如果不让政府管理,那么就会很混乱了。很多人的发散思维太厉害了,每个人都想有一套自己的做法,我以前在和国外的同事一起工作时,让我很感动的是当我们提出一个方案的时候,他们是会帮你去想这个方案的可行性的,而我的中国同事想的却是如何否定这个方案。

这需要一个合理的体制,这么多年的设计经验让我觉得我们脱离不了两种体制,第一,我们国家刚成立的时候,所有的规范都是参照苏联,所以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很多都是在苏联体制的基础上向欧美国家靠拢,而且有保留了一部分苏联的体制。如果责任落实到具体行为发生人身上的话,一个人了解自己承担的责任,比被别人监管的效果更好。

活动现场

白春林:

这个问题涉及到政府管多少,所以我说的是政府管理的底线。我认为政府只需设置管理底线,不能太过约束,也不能完全不管,这是不对的。

周志刚:

这就要求由合理的体制,我这些年来感到我国制定规范最大的问题在于脱离不了两种社会体制对于规范的限制。其一,我国刚建立时,所有规范均参照苏联体系。改革开放后,相比欧美国家,苏联没有在中国大量投资。因此,我国规范是在苏联体系基础上向欧美国家靠拢,又有些走形,保留了一些苏联特色。比如说,我国无论大小设计单位都称作设计院,国外再大的设计院都称作事务所。我们的设计单位都往“大”称谓,这就是苏联模式。另外一个问题是关于节能,比如上海地区的室外温度一直在改变,当时制定规范时超过34°C的达到了50小时,现在这个可能不止500小时。其后,规范改成了35°C。随着节能规范的推出,温度又变成34°C,难道天气在节能规范出台后变凉快了吗?所以规范脱离不了体制问题,造成了规范这么多弊病。此外,我国对于规范编制没有拨多少费用,开奥运会和世博会耗资不菲,但是规范编制经费不够。这就导致了参与人员积极性不足,我参与了五年规范编制,共拿了700多元津贴,来回出票路费由单位报销。单位方面也有怨言,抱怨我在规范编制上来回往返的次数和花费的时间。规范相当于国家的法律,其实找一些企业赞助就能解决。

责任编辑: 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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